晚间陪孩子写作业,一道给长方体标注长、宽、高的题引起了我的注意。题中的第二个图,孩子把长标注了5cm,把宽标注了9cm。我疑惑地问他:9>5,为什么长不是9cm呢?孩子信誓旦旦的说:老师就是这样教的,长方体正对我们时,水平方向的就是“长”。

听了孩子的解释,我一头雾水,这怎么和我们上学时学得不一样啊?是现在学校教的又变了,还是当时我没认真听课?怀着这样的疑惑,我上网查了查。本以为很简单的问题,结果发现关于长方体的长、宽、高的界定竟然有四种不同的意见。
意见一(前长侧宽):按摆放的位置,前面水平方向的棱是长方体的长,侧面指向观察者的棱是宽,上下方向的棱是高。
意见二(长长宽短):当长方体的摆放位置固定以后,我们习惯于把底面中较长的棱叫做长,较短的棱叫做宽,和底面垂直的棱叫做高。
意见三(可长可宽):按摆放的位置,上下方向的棱是高,底面相邻的两条边,如果认为其中一边长是长,另一边长就是宽。
意见四(不定论):不必固定什么是长,什么是宽,什么是高,只要是相交于一个顶点的三条棱都可以叫长、宽、高。
我又查阅了教材,无论是北师大版、人教版还是青岛版,都没有给长方体的长、宽、高给以明确的界定,人教版也只是用“相交于一个顶点的三条棱的长度分别叫做长方体的长、宽、高”进行表述。
很明显,孩子在学校学到的是第一种意见,我本人是比较赞同第二种“长长宽短”的意见。或许这就是一种约定俗成,便于人们表述和理解。那么,我们可不可以就用这种约定俗成统一意见?如果可以,就可以避免因不同的理解而导致学生无所适从。
或许有的人觉得,教材都没有给以界定,肯定是不好界定,用不着去较真,还是模糊点好。但我觉得,那不是较不较真的问题,如果教师都模糊不清,又如何去引导学生的学习?
谨此,特提出个人的肤浅之见,当是抛砖引玉之举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极限财经,本文标题:《长方形的长一定比宽长的吗(长方体的长一定比宽长吗)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